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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法院行政后勤辅助人员工作量化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05-27 15:22:52 来源: 作者: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行政后勤辅助人员工作量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行政后勤、辅助人员职责,加强行政后勤、辅助人员工作量化管理,充分发挥行政后勤、辅助人员主观能动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量化考核内容

第二条 工作量化管理是对从事政工、纪检监察、调研、办公室、法警大队、速录书记员等人员工作量化登记,是对行政后勤、辅助人员德、能、勤、绩、廉考核重要标准之一,是行政后勤、辅助人员年终考核、评先和职务晋升重要参考数据。

第三条 行政后勤、辅助人员工作量化,按照行政后勤、辅助人员工作量化表填写,每月填写内容包括:

(一)政工办人员工作量化内容:主题教育;任免调配;工资福利;公费医疗;计划生育;教育培训;考核奖惩;法官等级评定;警街审定;组织人事统计;合同工管理;内务、党务、统战;离退休人员管理。

(二)纪检监察人员工作量化内容:党廉建设、纪律教育;违纪线索调查、审判责任追究;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投诉举报统计和处理;院长信件处理;院领导接待日;领导收入申报;出境证件管理;中介事项摇珠;审核奖金统计。

(三)调研人员工作量化内容:信息;期刊;新闻宣传;综合材料;司法统计;案例收集、报送;调研;会务;相片采集;跟踪执行;图书管理;普法宣传。

(四)办公室人员工作量化内容:

1、文职人员工作量化内容:保密、文秘工作;机要通信;打字员工作;计算机工作;档案工作;代管款(物)工作;总务工作;仓管工作;各类电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供水、供电设备、消防、电梯使用和维护。 

2、财务人员工作量化内容:会计工作:拟订预算计划;预算内、外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报表统计;稽核。出纳工作: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各类票据使用、注销;现金帐务登记;银行帐务登记。财务印章管理。

3、内勤人员工作量化内容:文字材料起草;本部门文件收发、登记;会议记录;业务统计;考勤登记;内务、卫生、福利管理。

4、驾驶员工作量化内容:出车记录;安全行车情况;交通违章;车容车貌;车辆保养和管理;遵守规章制度。

(五)速录书记员工作量化内容:庭审记录量;案件装订量;协助审判.执行;违规登记;考核成绩。

(六)法警人员工作量化内容:提押、看管、值庭;诉讼文书送达;协助执行;执行拘传、拘留、搜查;安全检查、警卫;文件交换;枪支、警械的保养和管理;内勤工作。

                          第三章 附 则

第四条 政工、纪检监察、调研、办公室、法警大队、速录书记员等人员工作量化表由本人根据自己的工作内容每月填报并由部门领导指定人员按《附表》汇总,呈本部门领导签名确认,年终汇总(连电子文档)分别报分管院长、副院长、政工办。

第五条 本规定由党组会议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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