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3 15:29:21 来源: 作者: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二、预算金额: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具备履行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人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本项目择优选择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消防系统的日常保养及维修工作,服务区域包括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本部、法院执行局业务办公楼以及院属其他物业等。
项目属性:维修和保养服务
(二)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五、投标、评标
(一)报名
招标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8:00。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零星采购专用邮箱lwfybangongshi@gz.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报名资料如下: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履约资质等原件的扫描件;
2、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方式(邮寄/专人送达);
(二)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目录
一、投标人承诺函
二、报价清单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具备履行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七、具体服务方案(含更换材料费用说明)
八、相关业绩证明
九、采购需求响应表
2、报价文件格式
详见附件2
(三)提交
1、请投标人提交报价文件(一正两副),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于12月26日18:00前送达我院。
2、若邮寄: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荔湾法院办公室,020-83006209。邮寄时,请先完整密封再寄出,不得将邮寄包装作为密封包装。
3、若专人送达:请于12月26日16:00-17:30期间送达。
4、如报名后放弃投标,请务必电话或邮件告知项目联系人。
(四)评标及选定供应商
由我院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综合考虑资质、报价、服务方案等,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供应商,并通过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评审结果。
六、联系人及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20-83006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