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维修改造中央空调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1 17:21:50 来源: 作者: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维修改造中央空调系统项目
二、最高限价:11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
二、最高限价:11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具备履行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项目要求
本项目采购人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项目择优选择1家供应商维修、改造中央空调系统,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五、投标、评标
(一)报名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18:00。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零星采购专用邮箱lwfybangongshi@gz.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
报名资料如下: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等原件的扫描件;
2、履约资质等原件的扫描件;
3、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方式(邮寄/专人送达);
(二)报价文件目录
一、投标人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具备履行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报价
六、设备技术参数及证明文件
七、质量保证、工期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
八、相关业绩证明
九、采购需求响应表(含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三)提交
1、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刻录光盘,光盘命名“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密封袋密封后在密封袋表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光盘刻录时,应采用通用的光盘文件格式(ISO-9660),确保任何类型电脑均能够读取。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于3月26日18:00前送达我院。
2、若邮寄: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荔湾法院办公室,020-83006209。邮寄时,请先完整密封再寄出,不得将邮寄包装作为密封包装。
3、若专人送达:请于3月26日16:00-17:30期间送达。
4、如报名后放弃投标,请务必电话或邮件告知项目联系人。
(四)评标及选定供应商
由我院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综合考虑资质、报价、服务方案等,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供应商,并通过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评审结果。
六、联系人及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20-83006209
附件1采购需求
附件2 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3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