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资产进场变卖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11 09:58:49 来源: 作者:
涉诉资产进场变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变卖以下标的:
广州市人民中路与龙津东路交汇处安富花园广场第二层F084号商铺[(2003)荔法执字第2241号]。建筑面积:21平方米,变卖价:112,896元。
标的展示时间:2014年12月22、23日(电话预约)。变卖公告期为60天,自公告之日起第20日即12月29日上午10时开始计算交款时间(款项提前到账无效),至2015年2月7日24时交款时间结束。按先将变卖款汇至指定账户者先得原则确定买受人(交款先后以银行到账为准)。意向买受人须一次性全额缴纳变卖款至指定账户(户名:广州产权交易所,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11014568333007),交款时须注明案号和标的名称。变卖实行实名制,买受人须与缴款人名称一致。除买受人外汇入的款项将按原路退回。委托法院:荔湾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81600758
已按规定缴纳变卖款全款的竞买人须于缴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手续,详情请登录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http://www.gzsun.org/)查阅。
联系地址: 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联系电话:89160711。
信息公开网址: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