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6年4月27日下午3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集中拍卖中心拍卖:
案号 |
标的物 |
起拍价 |
保证金 |
被执行人 |
(2014)穗荔法执字第1346号 |
东莞市虎门镇港口路华美住宅区F2栋204号的房屋。建筑面积约46.47平方米。 |
163574元 |
16000元 |
袁新耀
廖秋娴
蔡珏明 |
展示时间:2016年4月7~8日,看样时间:4月8日下午3时在标的物管理处集中。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4月19日前将保证金汇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帐户,汇款以到帐日为准,(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案号必须注明,竞买人在汇入拍卖保证金时注明:(2014)穗荔法执字第1346号拍卖保证金;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应为同一人。);已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买。
特别说明:拍卖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买受费用以及过户应缴的所有税、费、金(包括过户前、后所欠和需要缴交的一切税、费、金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契税、手续费、登记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单位与拍卖单位不支付任何费用。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769-22505588 13723587528(杨生) 本公司传真:22505688
地址;东莞市城区东城大道金澳花园A座208号
户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账号:44048601012000450
开户行:农业银行广州花地湾支行
荔湾区人民法院电话:020-83006043、020-81600488
工商局电话:26986685
东莞市旗峰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