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发布时间:2012-11-27 15:46:30 来源: 作者: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或由登记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注册基本资料,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主管部门证明等。

 3、当事人在讼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物业管理资质证明

三、物业管理合同

四、房屋所有权的基本情况(所有权人、产权面积等)

五、房屋业权人或实际使用人证明

六、能证明案件争议事实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