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发布时间:2011-08-05 14:32:54 来源: 作者:

(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l.有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4.有进行辩论的权利;
5.民事诉讼和刑事自诉中有请求调解的权利;
6.有提起上诉、申请再审或申诉的权利;
7.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8.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村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按最高法院规定的内容);
9.民事诉讼和刑事自诉中双方可以自行和解;
10、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除行政诉讼外被告有权提起反诉。

(二)当事人义务
l.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必须遵守诉讼秩序;
3.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
4.依法交纳诉讼费和其他应当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