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起上诉
发布时间:2012-11-27 15:41:26 来源: 作者:

如果您对一审裁判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上一级法院再次审理您的案子。上诉是您的权利,但要行使这项权利,您必须符合几个条件:

第一、您必须得有资格,也就是说必须是原一审案件的当事人,才享有上诉权。

第二、必须对法律允许上诉的裁判提出上诉。上诉只能针对第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其中可以上诉的裁定只有三种: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和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第三、您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一审判决,是否上诉,您需要时间考虑考虑,准备准备。但时间有限,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您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上诉,那么,一审裁判就发生法律效力了。需要提醒您的是:上诉千万别过了期限,这个期限自判决书或裁定书送达后第二日起算。如果各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不同,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经常有这样的当事人,他对一审的裁判结果并不满意,想上诉,但得知对方当事人已经上诉了,就认为:既然对方上诉了,我就不用上诉了,反正还要再次开庭审理,对一审判决的意见我在法庭上一块儿跟法官说就行了。如果这样想,您可就错了,因为民诉法明确规定:被上诉人在二审诉讼中,要求变更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换句话说,只要您没提出上诉,法院就视为您同意原判,对您提出的诉讼请求可以不予考虑。因此,不管对方上诉与否,只要您对一审判决不同意,要求二审法院改判,您就应该上诉。

要上诉,就必须得写上诉状,上诉状具体的格式、写法,可以下列参考。 

上 诉 状

上诉人:

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              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作出的()   字第   号判决书(裁定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    份

                                     

                                  上诉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上诉请求。首先要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其次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

2、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的。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3)适用实体法不当;(4)违反了法定程序。

上诉状通常应通过一审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例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审案件应通过荔湾区人民法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审案件,应通过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写好上诉状后,您应将上诉状递交给案件原承办人,同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上诉必须缴纳上诉费,在递交上诉状的次日起7日内,您必须到指定银行交纳诉讼费用。如果交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当事人逾期未交纳诉讼费用,又未申请缓、减、免交,或者虽然申请但未获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的,按撤回上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