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法办[2014]2号
关于表彰2013年度嘉奖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2013年,我院在上级法院有力指导、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和政协有效监督和区政府大力支持下,围绕人民法院工作主题,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导向,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强大精神动力,积极推进排头兵竞赛、“两个年”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较好实现了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的稳步提升。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审判执行、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等各方面都有了新的改进和发展。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运用于审判工作实践,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足本职,勤奋工作,为我院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了一大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公正司法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
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干警职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院全面建设在2014年取得更大的提升和进步,院党组决定:
对2013年度在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刑庭、民三庭、知产庭、政工办、办公室、法警大队等六个部门给予集体嘉奖。
对杨伟军(报市法院审批)、温小丽、梁汉根、吴伟华、梁钊全、吴戈、彭沛明、王宁宁、陈金超、李国文、叶晓雯、白晶、黄耀升、李莹、付瑾、余静、欧文超、古秋燕、许雪芳、陈文福、梁燕玲、陈登之、顾来安、李海健、张艳、李惠琦、卢健华、吴素燕、梁伟芳、李俭荣、娄云惠、蔡集宏、张德高、陈汝秋、黄海丹、吴绮云、沈少珍、刘国樑、何健全、吴志标、陈枫、吴泰健、黄兆凡、覃卫洪、鲁嘉明、许龙生、莫伟洁、张诗韵、蔡海燕、张俊华、刘志明、卢颖健、曾俊鹏、林锦胜、周建文、赖红东、卢嘉麟、黄彬、陈耀文等五十九名同志 给予个人嘉奖。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持续奋斗,再创佳绩。院党组号召全体干警要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走党的群众路线,努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为实现“中国梦”,构建法治社会,勤奋扎实工作,为推进我院2014年各项工作的改革和创新,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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