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3月 日在广州市
荔湾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院长 曾志伟
各位代表:
我代表荔湾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1年主要工作情况
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区政府支持和上级法院指导下,我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审判延伸作用,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在2011年度考核评比中,我院荣获广州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
一、着力于公正司法,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0967件,同比下降10.78%;已审结、执结案件10248件,同比下降11.85%;结案率93.77%,结案均衡度61.46%,同比上升12.01个百分点。
(一)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16件。其中审结故意伤害、“双抢”、盗窃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584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43件,涉案标的金额547.5万元,维护人民群众经济生活安全;审结妨害公务、毒品犯罪等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327件,维护社会正常公共秩序,顺利审结被告人陈小国等15人、被告人罗灵荣等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以及被告人徐明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犯罪案件9件,维护社会廉洁。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结刑事案件842件,占同期刑事案件总数的82.87%,同比上升17.5个百分点,进一步实现量刑公正与均衡。
(二)妥善化解民事纠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059件。妥善化解婚姻、继承等家庭纠纷644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劳动争议案件461件,平衡劳动者权益保护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关系。妥善化解金融借贷纠纷105件、民间借贷纠纷263件,涉案标的金额2.42亿元,努力解决国家信贷紧缩政策下借贷纠纷新情况。妥善化解买卖、股权等企业间纠纷610件,大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成功处理涉及全国各地45件台资企业“好又多”股权确认纠纷案件,该系列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我院统一审理,涉案标的金额4.48亿元,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为此专门致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感谢。妥善化解房地产纠纷案件1713件,积极应对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下房地产案件的新问题。继续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和“全程、全员、全面”调解原则,民事案件调撤率61.24%,同比上升2.79个百分点,达到区划调整以来调解工作最高水平;23件涉荔枝湾路“揭盖复涌”工程搬迁纠纷系列案被评为全省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优秀案例。
(三)积极协调行政纠纷,监督维护依法行政
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12件。促成行政诉讼和解案件18件,积极推进行政诉讼协调工作,和谐化解“官民”纠纷。对65件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予以支持,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22件行政机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等判决,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大力推进执行工作,努力缓解执行难
执结各类案件4010件,执结标的金额1.87亿元,全年实际执行率达到79.19%,同比上升4.89个百分点。其中,强化释法工作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512件,努力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查封、冻结、扣划、边控等强制执行措施执结案件1894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强化和谐执行,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680件,和解结案同比上升34.65%,涉及执行案件的信访、投诉同比下降8.19%。切实做好涉“外嫁女”纠纷系列案的执行工作,为推进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支持;切实做好环保案件执行工作,积极配合我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做好拆迁案件的矛盾疏导、化解工作,妥善解决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李拣敬、陈衍华等涉白鹅潭经济圈房屋拆迁案件,其中陈衍华房屋拆迁案是该地块最后一件拆迁案件,在该案受理后两个工作日内我院即成功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为推进我区开发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未发生因执行方式方法不当而产生的矛盾激化事件。
(五)切实加强审判质量管理,促进案件质量提高
坚持落实常规化、规范化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由审判监督庭对二审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检查,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案件质量。积极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办公室筹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流程管理、质量评估、绩效考评工作。
(六)深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创设网上立案平台,方便群众立案;继续落实文明接待、首接负责、领导接访、信访督办等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在市、区检查组多次明查暗访中,我院窗口建设都获得了良好评价。注重司法人文关怀,如在被告人谢巧英过失致使女儿死亡一案中,为避免被告人因过度自责和悲痛可能出现的自伤、自残问题,在开庭前及裁判后均专门安排心理医生对其进行心理辅导。继续开展执行救助制度,对16名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专项资金35.93万元,及时缓解当事人的生活困难。
二、着力于审判延伸,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一)建立诉前联调机制,推动社会矛盾化解
与区综治委密切配合,共同建立诉前联调机制,制定《荔湾区诉前联调工作实施细则》,成立诉前联调工作室,整合调解资源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全年受理诉前联调案件584件,均调解成功,并全部得到当事人自动履行,使群众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有效缓解诉讼压力。
(二)进一步拓展司法确认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借鉴2010年建立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纠纷非诉讼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的经验,先后与保险公司、工商部门建立保险纠纷、经济纠纷非诉讼调解司法确认机制,高效快捷解决矛盾纠纷。处理司法确认案件531件,同比上升35.46%,涉案金额402.74万元,均得到当事人自觉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