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陈叶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13日在京主持召开法学法律界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座谈会。会上,中国法学会和相关法学研究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要负责人和专家学者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完全赞成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一致认为这次宪法修改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对于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大家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宪法修正案,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徐显明,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参加座谈会并发言。
与会专家学者指出,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张守文说,宪法必须体现时代精神,反映现实需求。卞建林说:现行宪法总体而言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的一部好宪法。但社会形势发生变化,宪法也要与时俱进,符合时代发展要求,要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为新时代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宪法依据和宪法保障。马怀德认为,这次宪法修改,是着眼于实现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行的法治领域的顶层设计,是打基础、建制度的重大举措,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黄进说,在新形势下,这次全国人大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适当修改,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十分及时、必要的,这实际上解决了宪法的进步性、长期性和稳定性问题,保持了宪法持久的生命力。
专家学者一致表示,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是本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成果。徐显明说,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国家指导思想地位,是宪法的首要修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使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国家指导思想,成为全民共同的思想基础,也是国家和民族进步的巨大思想动力。王俊峰说,通过修改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将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对于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团结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专家学者认为,宪法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角度对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进行规定,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有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徐显明说,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充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把党的领导由序言变正文,由非显性变显性,由确认变规范,由原则变制度,由柔性变刚性,使我国国体的表述更加科学,更加全面,为实现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提供了宪法依据。对此,王俊峰表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意义更加凸显。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进一步突出了党的领导的重要性、根本性、全面性和时代性。
与会专家学者赞成对国家主席任期规定的修改,认为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张文显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从中国国情出发,不断探索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推进领导体制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其中,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三位一体”,就是对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成功探索和经验总结。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伟大实践,军队改革和国防建设的伟大实践,大国元首外交的成功实践,充分展示出“三位一体”体制的科学性、成熟性、有效性。徐显明表示,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是符合我国国情、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设计,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使中国共产党的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元首、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统帅“三位一体”领导体制在宪法上得以贯彻和体现,符合全党、全民、全军的共同意志和共同要求。王俊峰认为,党的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主席的任职规定保持一致,是符合我国国情、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设计,是保证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人“三位一体”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利于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有利于坚持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
对于国家监察制度入宪,专家学者表示,这有利于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为反腐败斗争提供法治保障。申卫星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在反腐倡廉方面成果空前。此次在宪法上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宪法化、法治化,也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宪法的重视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决心。卞建林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强化党和国家自身监督的重大政治制度改革。这次宪法修改正式把监察机关的设立、地位、体制、职权、制度确认下来,这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韩大元指出,宪法修正案21条中,有关监察委员会的修正案共11条。这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为监察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有力的宪法保障。
宪法修正案还明晰了新时代国家发展的根本任务、奋斗目标。马怀德认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写入宪法,为国家发展明确了方向,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心声。王轶表示,对于进入新时代的中华民族,如何回答人类所面对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宪法修正案给出了明确的回答,专门强调“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申卫星说,宪法序言各自然段的增修,包括将“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和谐美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平发展”、“互利共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宪法序言,贯彻了“新发展理念”,这也是我国新时期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发展。
座谈会上,专家学者指出,这次宪法修改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符合法治发展规律,是一次彰显宪法权威的顶层设计。陈冀平说,此次宪法修改,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是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的生动实践。张文显表示,这次修宪既符合法治原则又体现法理精神,既立足当前又着眼未来,既专注顶层设计又充分发扬民主。可以说,新的宪法修正案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法理上,都说得通立得住,必将使宪法进而使整个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宪法的权威在于宪法的实施,宪法的生命也在于宪法的实施。与会专家学者还就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建言献策,并表示,要充分发挥法学法律界职能作用,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切实履行好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使命。
与会中国法学会及相关法学研究会、高等法学院校负责人表示,要加强宪法研究,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大力宣传我国宪法制度、宪法实践,为我国法治建设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王俊峰表示,全国律师协会有责任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有责任带领全国36万律师更加自觉地维护宪法权威,更加坚定地推进宪法实施,做宪法忠实的崇尚者、拥护者、捍卫者和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