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03民初4811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与被告王明海信用卡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4-04-15 16:15:33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3民初4811号
王明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与王明海、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03民初48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撤回起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联系人:民二庭,谢佶利、沈昱町,电话020-83006119、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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