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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03民诉前调3454号广州市艾迪思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朱洪峰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4-04-16 15:40:51 来源: 作者:

20240103民诉前调3454广州市艾迪思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朱洪峰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03民诉前调3454

朱洪峰

    院受理广州市艾迪思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朱洪峰买卖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先行调解告知书、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关于在先行调解阶段开展诉讼前端程序性工作告知书等诉讼材料。广州市艾迪思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起诉要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朱洪峰向原告广州市艾迪思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855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朱洪峰承担。

    本案定于2024年6211030分在本院第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十六

 

经办人:邓咏诗、刘瑾瑜 电话:020-83006128、83006221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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