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03民初5737号原告许明钰与被告唐开伍、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4-04-16 16:40:24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3民初5737号
唐开伍:
本院受理原告许明钰与被告唐开伍、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法律文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唐开伍立即停止侵害原告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包括从其经营的淘宝店铺“东大门原创女包”上删除涉案美术作品《“宇宙喵游指南”系列双肩包》的图片及文字;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权商品;2.判令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协助下架侵权链接、侵权产品的宣传内容;3.判令被告唐开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调查被告侵权行为和起诉产生的合理费用金额共计人民币1万元,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6月13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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