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03执异137号异议人杨文武提出执行异议一案
发布时间:2024-04-17 15:47:32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103执异137号
葡茶(广州)投资有限公司、黄健拓、杨春业、麦松洋:
关于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文武与被执行人葡茶(广州)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2024)粤0103执93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杨文武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追加麦松洋、杨春业、黄健拓为(2024)粤0103执93号案的被执行人。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03执异137号听证通知书、申请书以及异议人提交的证据副本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在荔湾法院执行局大法庭(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东安苑8号)举行听证。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联系人:黄法官,欧助理;联系电话:83006162、617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东安苑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