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03民初5646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与被告成世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4-04-24 15:17:22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3民初5646号
成世康: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与被告成世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文书。原告起诉要求判令:1.被告赔偿原告保险赔偿款项48070元及自2022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全部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暂计至2023年10月20日利息为1349.77元),暂合计为49419.77元;2.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等)。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间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本案将于2024年6月25日11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民二庭,辛野、李柳娴,电话:020-8300585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