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荔湾区人民法院院长信箱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返回主页

送达公告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4)粤0103执异143号异议人张雪梅提出执行异议一案

发布时间:2024-04-25 15:11:01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103执异143

赖美灵:

关于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伍铭章与被执行人赖美灵民间借贷纠纷20240103执恢152号】案中,案外张雪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变更张雪梅20240103执恢152案的申请执行人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03执异143号听证通知书、申请书以及异议人提交的证据副本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2024年5月28日10时在荔湾法院执行局大法庭(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东北路东安苑8号)举行听证。

特此公告。

二十五

 

联系人:黄法官,欧助理;联系电话:83006162617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东北路东安苑8号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