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03民初4044号原告广州市高奈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南宁旭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4-05-24 15:24:25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3民初4044号
南宁旭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高奈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南宁旭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03民初40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州市高奈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广州市高奈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民事审判二庭,孙晓娟、陈清秀,电话83006104、83006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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