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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03民初15583号原告石河子开发区晟通佳建材部与被告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唐山恒瀚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沂儒苑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廊坊雄德建材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4-06-17 17:38:28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103民初15583号

 

临沂儒苑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廊坊雄德建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石河子开发区晟通佳建材部与被告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唐山恒瀚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沂儒苑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廊坊雄德建材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裁定书等诉讼法律文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商业承兑汇票本金人民币1500000元,并自2022年1月14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至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2、请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8月23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联系人:汤燕弟、杨宇亭  联系电话:8300613983005831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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