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03民特45号李翼嘉与李燕彬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
发布时间:2024-06-17 17:42:24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3民特45号
本院于2024年5月2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李翼嘉申请宣告被申请人李燕彬死亡一案。申请人李翼嘉称,被申请人李燕彬,男,1964年6月8日出生,汉族,原住广州市荔湾区泮塘五约直街45号,于2008年5月1日走失,2010年12月17日其亲属向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昌华派出所报警,至今已满4年。下落不明人李燕彬将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李燕彬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李燕彬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李燕彬情况,向本院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联系人:张智荣、陈会莹
联系电话:020-83006151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