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2024)粤0103执异130号异议人贵州高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执行异议一案
发布时间:2024-06-18 14:49:49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103执异130号
贵州博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贵州高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博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022)粤0103执6822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贵州高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请求恢复执行(2022)粤0103执6822号执行案件。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03执异13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异议人贵阳高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现贵州高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裁定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03执异130号复议申请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联 系 人:黄法官、欧助理 联系电话:8300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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