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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03民初9299号原告房泓羽与被告赵瑞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4-06-18 16:34:32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103民初9299号

 

赵瑞金 

本院受理原告房泓羽与被告赵瑞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裁定书等诉讼法律文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人民币154795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人民币15997.2元(利息以154795元为基数,从2021年3月24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至2023年12月27日);3.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8月28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联系人:汤燕弟、杨宇亭  联系电话:8300613983005831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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