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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03民初11018号原告玛尔迪(上海)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王瀚毅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4-06-24 15:23:45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03民初11018号

王瀚毅:

原告玛尔迪(上海)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王瀚毅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文书。原告起诉要求判令: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29608093号“MardiMercredi”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立即停止以销售方式侵犯原告第29608093号“MardiMercredi”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下架、删除侵犯原告第29608093号“MardiMercredi”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链接,并销毁库存侵权商品);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被侵权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含原告因维权而支出的公证费人民币1230元、调查取证费人民币257元及律师费、差旅费人民币1万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江一品 顾嘉希,电话:83005897 83006156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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