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03民初11258号原告济南瑞科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众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通顺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4-06-24 16:10:57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公告
陕西众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通顺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济南瑞科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众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通顺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03民初1125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内容如下:本案按原告济南瑞科商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民一庭,谭碧婷、彭嫦,电话020-8300580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