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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03民初5483号原告黄琨与被告陈建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4-06-24 16:16:41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03民初5483号

陈建武

    原告黄琨与被告陈建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03民初54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按原告黄琨撤诉处理。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

 

 

联系人:民一庭,杨志仙、何嘉欣,电话:83005854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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