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03民诉前调7070号广州市中泓物流有限公司与谭梦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4-06-24 16:40:11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3民诉前调7070号
谭梦秋:
广州市中泓物流有限公司与谭梦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先行调解告知书、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关于在先行调解阶段开展诉讼前端程序性工作告知书等诉讼材料。广州市中泓物流有限公司起诉要求:1、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20000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借款利息4475.89元(以借款金额20000元为本金,按4倍LPR计算逾期还款期间利息,从2022年8月15日起计至被告归还全部借款为止,暂计至2024年3月1日);3、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原告酌情主张2000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案定于2024年9月1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民事审判一庭,巫仕平、叶颖,电话:020-8300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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