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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03民初5182号原告广州留星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欧阳筠股东出资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4-06-24 18:09:06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03民初5182
欧阳筠
院受理原告广州留星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欧阳筠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103民初51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州留星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00元,由原告广州留星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永庆坊法庭,陈祠平、左晶晶,电话83005845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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