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03民初4798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与被告武勇、黄春兰、第三人广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4-06-25 14:39:01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3民初4798号
武勇、黄春兰: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与被告武勇、黄春兰、第三人广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03民初4798号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否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将于2024年8月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民事审判二庭,侯瑜、张青婷,电话020-83006109、8300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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