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03执异216号异议人张金虎提出执行异议一案
发布时间:2024-06-25 17:40:51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103执异216号
新疆白天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疆白天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3)粤0103执4937号】一案中,案外人张金虎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已依法终止对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凤起街1077号恒大城市之光小区1栋住宅楼2单元1203室房屋的执行,并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03执异216号听证通知书、申请书以及异议人提交的证据副本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7月31日9时30分在荔湾法院执行局大法庭(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东安苑8号)举行听证。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黄法官,欧助理;联系电话:83006162、617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东安苑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