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03民初4832号原告杨凯名与被告欧阳博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4-06-25 17:47:06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3民初4832号
欧阳博闻、:
原告杨凯名与被告欧阳博闻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03民初48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杨凯名撤诉处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速裁庭,李庆伟、雷启鸿,电话020-83005822、8300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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