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深得民心 案件虽败仍送锦旗
发布时间:2013-03-06 14:01:00 来源: 作者:
法院收到胜诉方赠送的锦旗与感谢信、表扬信的不在少数,然而,能够收到完全败诉一方所赠锦旗,却十分罕见。我院民一庭的彭卫群法官最近就遇到了这么个“新鲜事”。
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在3月25日晚于广州市荔湾区体育馆打乒乓球期间,因原告不断发出噪声,发生纠纷。3月26日,原告到正骨医院治疗,诊断为腰痛、左拇指疼痛、气滞血,并支付了医疗费302.1元。后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球拍损失1380元、医疗费302元。
案件经办法官在审理本案过程中,依原告申请前往派出所调取笔录,不厌其烦对案件被告、当时在场的体育馆工作人员及其他见证人进行数次庭前询问,得出了原被告当时没有身体接触的判断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向原告解释“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虽然败诉,但对法官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赞赏表扬,对判决也心服口服。
2013年3月4日上午,该案原告专程前来法院,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循循善诱,寓法于情心悦诚服”的锦旗亲手送给彭法官,并附上一封感谢信,信中写道:“由于本人的法学水平有限,加之同证人沟通不够等原因导致败诉,对此我无怨无悔。贵院和法官在审理此案中表现出的新时代法官的新形象,新风尚,使我感受到你们人格的力量。你们身上表现出来的那种正义感和以人为本,与人为善的工作责任心和耐心工作态度使我倍感亲切和温馨。”
这个案件的处理,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在琐碎的民事审判工作中,只有心系百姓,饱含司法为民的真挚情感,用真情去贴近群众,用调解去钝化矛盾,才能取得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