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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院并不可怕 法官进门宣传新法

发布时间:2013-03-15 14:57:11 来源: 作者:

    313上午,荔湾法院部分干警前往广州市脑科医院(原称精神病院),开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法律咨询活动。法官们一边向过往的就诊病患及家属、医护人员发放宣传册宣传新法,一边现场释法答疑,宣讲关于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规定及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等问题,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荔湾法院十分重视对刑事诉讼法及精神卫生法的宣传普及,此次围绕“规范强制收治程序、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主题,针对刑诉法中对有危害社会行为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新规定及精神卫生法中关于精神病人的强制收治规定,送法入医院,因地制宜,悉心普法,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与此同时,法院和脑科医院的领导达成共识,今后将着眼于《精神卫生法》的实施,共同探究如何平衡个人权利和公共安全,在建立完备的精神病强制收治程序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被精神病”现象的同时,使精神病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断、治疗。(黎鸣)

(图为咨询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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