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党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发布时间:2020-03-13 07:03:18 来源: 作者:
“您好,我是东沙街道公交防控志愿者,请您按照防控要求佩戴口罩乘坐公交车……”
在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道一个公交车站旁,法警小唐认真地观察着来往群众及上车乘客,一名没有佩戴口罩的群众被小唐及时劝离返家,没有登上公交车。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2月3日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党员、干部轮班值守荔湾区东沙街、海龙街多个公交站场,协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自疫情发生以来,荔湾法院全体党员、干部在院党组的带领下,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响应省市区委号召,以高效的举措和主动的作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全体党员、干部始终坚定信心、身体力行,奋力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让党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一、强化领导部署,全面高效开展疫情防控
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是全党和国家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
疫情发生以来,荔湾法院领导每日坚持在岗值班,院党组及时研究制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全面加强法院疫情防控工作。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本院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防控救治组、宣传组、物资保障组。
其中,综合组负责协调领导小组内部日常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督办、信息报送、情况统计及其他相关工作;防控救治组负责本院疫情检测、防控、救治工作;宣传组负责院内院外宣传、公告等工作;物资保障组负责统筹防控物资采购、储备、管理、发放等工作。
二、强化机关防控,确保群众和干警生命健康安全
疫情当前,首先要管好自己,不添乱子,不添麻烦。疫情发生后,荔湾法院全力做好法院检测防控工作,要求所有人员进入法院均需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测量,并提醒全体干警加强日常个人防控。制定发现疑似病例应对处置预案,加强与相关医院沟通协调。
严格控制人员聚集,减少不必要的会议等集体活动,饭堂实行错峰就餐模式。做好消毒、通风工作,确保每日对办公区域统一通风,每日定时对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会议室、电梯、楼道等公共场所及附属设施进行消毒处理。
落实人员情况登记报告制度。坚持日报告制度,设置三类台账(本院人员及外单位派驻人员台账、来访人员台账、确诊及疑似病例台账),每日汇总全院人员涉疫情情况(含确诊、疑似情况,隔离情况,滞留情况等)。
做好防疫物资保障供应工作。制定防疫物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补充口罩、一次性防护手套、酒精、消毒水、洗手液、红外线体温计等防疫物资。重点保障窗口岗位、开庭、执行等一线干警物资使用,建立防疫物资管理台账,确保物资管理规范有序。
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共享。通过内网、官微等平台推送、转发健康科普知识和有关政策措施、工作要求、防控举措,防范不实信息传播。加强联动合作、信息共享,进一步凝聚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
三、强化职责坚守,打响司法保障护航“防疫战”
特殊防疫时期,更应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妥善安排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诉讼活动,必须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畅通应急机制,兼顾群众诉讼需求与疫情防控之间的矛盾,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作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主心骨。
1月28日,院党组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安排疫情防控期间各类事项安排,明确“不跑腿、少聚集、防传染”原则,最大限度为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和保障。
及时发布《关于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延期相关诉讼活动时间,引导采用“网上办、线下寄、电话联系”等方式联络办理相关诉讼事项,公布春节假期返岗前值班预约电话,主动为“节后开庭”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拔打贴心电话,告知相关诉讼事项安排。
启动执行应急指挥机制,疫情防控期间涉及财产查控线索的,告知群众可拨打执行应急值班电话,其他财产查控措施将主要通过网络查控方式进行。
因疫情隔离需要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明确可申请延期审理,充分保障群众诉讼权益。
坚守岗位,立足审判职能。着力落实“防风险、护安全、保稳定”的工作要求,加强涉及疫情案件趋势研判,积极应对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产生的影响,切实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依法稳妥处置涉医疗器材企业破产、保全等案件,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造假售假、造谣传谣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强化使命担当,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疫情不退,我们上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是对广大党员的一次重大考验。
在疫情和危险面前,党员干警纷纷响应党委和上级法院号召,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请战,利用春节后部分开庭活动延期的空隙时间,争分夺秒、主动作为,深入基层,轮班值守公交站场,帮助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等工作,展现了防疫特殊时期为民担当的司法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