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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8-06 16:23:51 来源: 作者:
1、(2009)荔法执字第3448号,罗旭雄,未执结金额81,608.00元。 2、(2008)荔法执字第641号,颜海,未执结金额1,270,000.00元; 3、(2009)荔法执字第4788号等系列案,彭燕香,郭汝华,未执结金额3,680,828.00元。 4、(2007)荔法执字第5481号等案件,广州华虹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未执结金额四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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