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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3刑更3号
发布时间:2023-06-29 17:01:41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公 示
(2023)粤0103刑更3号
本院(2023)粤0103刑初329号案件于2023年6月27日收到罪犯赵海霞的监外执行申请书,本院于2023年6月28日立(2023)粤0103刑更3号案进行审查,现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合议庭由审判员何建雄、审判员陈枫、审判员桂慧艳组成,由审判员何建雄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为三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送至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二O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