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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5)粤0103刑更1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06 17:48:59 来源: 作者:

 

公 示
   (2025)粤0103刑更1号
罪犯朱洪峰,男,1977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初中,住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本院判处拘役一个月,以患高血压性心脏病等病为由书面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于2025年1月2日立案进行审查,现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合议庭由审判员赵丹、桂慧艳、龙滋霖组成,由审判员赵丹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为三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送至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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