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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5)粤0103刑更11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8 09:51:18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公示
(2025)粤0103刑更11号
本院的(2025)粤0103刑初473号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2025年6月23日,本院收到罪犯吴宏臣监外执行申请,同年7月1日立(2025)粤0103刑更11号案进行审查,现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合议庭由审判员桂慧艳、龙滋霖、钟健涛组成,由审判员桂慧艳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为三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送至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二O二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