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公告公示首页 > > 司法公开 > 减刑假释公告公示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5)粤0103刑更14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30 15:21:59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公示
(2025)粤0103刑更14号
本院(2025)粤0103刑初29号案件罪犯王土明以患有重度呼吸暂停症、高血压为由书面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于2025年7月28日立(2025)粤0103刑更14号案进行审查,现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合议庭由审判员赵丹、审判员桂慧艳、龙滋霖组成,由审判员赵丹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为三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送至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二O二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