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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5)粤0103刑更22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1 14:45:04 来源: 作者:
(2024)粤0103刑初845号案件罪犯人古再丽努尔·奥斯曼书面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于2025年11月5日立(2025)粤0103刑更22号案,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罪犯被告人古再丽努尔·奥斯曼,女,1986年10月3日出生,维吾尔族,文盲,户籍地新疆莎车县白什砍特镇仓巴扎村2组591号。2024年9月19日因犯盗窃罪,被本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管制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因古再丽努尔·奥斯曼处于哺乳期,不宜收监执行,本院于2025年1月21日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哺乳期后,2025年11月3日古再丽努尔·奥斯曼以其怀有身孕为由,再次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
本案合议庭由审判员黄斐斐、钟健涛、胡涛组成,由审判员黄斐斐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为三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送至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