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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广州市首个涉侨纠纷调解室开在这儿
发布时间:2021-01-29 15:11:30 来源: 作者:
近年来,广州市荔湾区立足“都市侨乡”的区域特点,坚持理念先行、因地制宜、机制创新,依托荔湾区“1+9+5+N”多元解纷平台体系,努力打造粤味浓厚、荔湾特色的“法院+司法+侨联”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模式。
近日,荔湾区人民法院、荔湾区司法局、荔湾区归国华侨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方案》。根据该工作方案,分别在区侨联侨胞之家、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逢源司法所设立涉侨纠纷调解室。12月6日,荔湾区涉侨纠纷调解室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荔湾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卞勇同志及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侨联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了揭牌仪式。据悉,这是全市首个涉侨纠纷调解室,也是全省首个区级涉侨纠纷调解室,标志着荔湾区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再上新起点、开启新探索。
粤味浓厚、荔湾特色的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一二三四”
“一”:突出一个治理理念,传承发展“枫桥经验”
坚持“党委统筹、联动协同、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理念,在《荔湾区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框架下,统筹基层各方解纷资源,区法院、区侨联、区司法局三家共同印发《关于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方案》,成立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实现纠纷化解前移,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吸纳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律师、退休法律工作者等广泛代表充实特邀调解员队伍,依靠群众将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当地,推进涉侨纠纷诉源治理。
“二”:完善两个阶段程序,打造一体化诉调对接平台
打通调解、立案、审理的流程关口,分类分层制定纠纷化解程序,将程序分为立案前纠纷化解程序和立案后纠纷化解程序两个阶段,诉前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化解纠纷。
实现“两个一体化”:一是涉侨纠纷化解 机制与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一体化,与荔湾区“1+9+5+N”多元解纷其他平台对接;二是涉侨纠纷多元化解与涉侨纠纷审判一体化对接,将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各个阶段。
(区法院、区侨联调研交流涉侨纠纷化解工作模式)
“ 三”:发挥三个中心作用,满足华侨侨眷多元司法需求
分别在区侨联侨胞之家、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逢源司法所设立涉侨纠纷调解室,三个中心实现信息共享、无缝对接、各尽其能。“侨胞之家”工作站作为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侨联熟悉、联系华侨侨眷的独特优势,以华侨侨眷熟悉的语言、方式和习惯交流沟通,实现“法律顾问+纠纷化解”效果;逢源所工作站,发挥熟悉当地情况优势,就地化解各类涉侨纠纷;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站与法院立案庭紧密配合,分类型进行诉前调解和诉讼指引。
“四”:创新四项工作方法,提升涉侨纠纷化解实效
一是宣调结合法。对于纠纷多发领域及新法律法规政策,联合开展法律宣讲、专题讲座、法律咨询等,促进纠纷预防与化解。
二是多维调解法。结合法院诉前纠纷分流机制,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平台对涉侨纠纷进行指引、诉讼风险提示和简单调解,再由涉侨纠纷调解室调解,根据实际需要,可再按纠纷类型交由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家事纠纷、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等进行联合调解。
三是驻点集中调解法。对于较集中发生的纠纷,驻点并联合当地街道、经济联社等基层组织,开展释法疏导、纠纷调解和当场立案等工作。
四是提前介入综合调解法。对于集中性、群体性的系列纠纷,通过党委牵头机制提前介入,由侨联、街道、司法以及纠纷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调解,努力将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