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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1-01-29 16:23:02 来源: 作者:
去年1月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及实施办法颁布以来,我院按照省市法院部署,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压实部门责任,积极推进试点工作,主要改革项目数据态势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构建“一会+一庭”民事审判新模式
一是明确“一会+一庭”模式适用范围。制定我院《“一会+一庭”民商事庭审模式操作规程》,将6类民商事案件纳入“一会+一庭”模式适用范围。二是规范庭前会议运行规则。在答辩期限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主持双方当事人召开庭前会议,核对当事人身份、明确回避等程序性事项,询问双方诉辩意见,组织证据交换、质证,疏理归纳争议焦点,释明必要的程序性规定和法律规定。三是规范庭审运行规则。开庭时,法官仅需简要归纳庭前会议情况,宣读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庭审争议焦点,强调庭审只围绕庭前会议所明确的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简化传统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
(二)完善诉前调解制度建设,打造“粤味”“荔式”品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品牌
对标上级法院改革要求,加强诉调对接,完善健全我区“1+9+5+N”矛盾化解平台建设。发挥在线多元化解平台作用,于2019年12月正式启用ODR平台,各类案件的委派、委托调解工作均在该平台上进行。加大涉疫纠纷化解,案件化解成效获最高院、人民法院报等新媒体推介肯定。打造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新亮点,与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广州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进重大疑难、新类型纠纷化解。擦亮“粤味”“荔式”涉侨多元化解工作品牌,在已有全省首批三个区级涉侨纠纷调解室基础上,联合区侨联、区司法局增设上下九步行街和永庆坊两个调解室。
(三)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两级繁简分流工作格局
除速裁庭外,各民商事审判庭结合工作实际,组建速裁团队:民一庭按照法官、助理、书记员“1:1:1”配比组建2个速裁团队,负责审理小额诉讼程序案件;民二庭成立“2+5”速裁组(即2名法官+5名法官助理),并制定《速裁小组辅助办案工作实施办法》,明确速裁小组成员名单、主要任务及责任义务;综合审判庭成立“2+2”小额诉讼审理团队(即2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集中快速办理小额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家事少年庭成立“1+1+1”速裁组(即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负责快速审理小额诉讼案件和部分简易程序案件。
(四)攻坚送达难题,提升电子送达质效
针对全院开展多期电子送达业务培训,与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共同围绕电子送达、线上庭审、广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最新智慧诉讼方式应用组织开展律师培训。推动适用实名查号功能;克服疫情影响开展现场送达,畅通与南沙、黄埔、从化、增城等兄弟法院间的委托送达渠道,开拓送达途径。对留有电子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原告,直接通过短信或邮件的方式电子送达开庭传票、缴费通知单等材料,对直接送达的被告,均要求签署电子送达地址确认书,落实继承案件电子送达尤其是微信送达工作,以解决该类案件因继承人众多、年龄偏高、素质偏低以及身处境外、国外而造成的送达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