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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解表

发布时间:2021-03-05 12:02:14 来源: 作者:

 

序号

项目

具体要求

责任部门

具体任务分解

1

优先办理商事案件

对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五类商事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从立案到执行完结时间总共不超过200天,其中立案环节时间不超过7天,审理环节时间不超过85天,执行环节时间不超过93天。

立案庭

对五类案件优先立案,立案环节时间不超过7天;网上立案审查时间不超过1天。

民二庭、速裁庭、民一庭

严格把控五类商事案件审理时间节点,优先审理,不断压减五类商事案件的办理时间,除个别案件因评估、鉴定、公告送达、管辖异议等程序性原因外,审理环节时间不超过85天。

执行局

对五类案件优先执行,执行环节时间不超过93天。

审管办

每季度统计五类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环节用时,对不能达到时限要求的责任部门予以通报。

2

加强破产案件办理

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民二庭

认真办理未结的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提高办案质效,收集报送典型案例和数据。

3

建立健全多元解纷工作机制

建立多元解纷机制,提高多元解纷适用率。

立案庭(牵头),民商事审判庭(协办)

1.突出系列纠纷诉前和非诉途径化解,加强多元联动,充分利用各方资源,提高调解成功率。

2.继续擦亮涉侨纠纷化解和“1+9+5+N”多元化解和涉侨纠纷化解工作品牌,深化“法院+司法+侨联”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创新和纠纷化解实效。

4

健全繁简分流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速裁机制,适用速裁机制审理的案件比例不低于55%

2.按照市中院《关于进一步调整和细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和实施步骤开展;总结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民一庭(牵头),民二庭、速裁庭、家事少年庭、综合庭、审管办(协办)

1.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繁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上级法院相关规定及我院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控制小额程序、简易程序案件的程序转换,提高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落实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比例不低于55%的要求。

2.总结“一会+一庭”工作经验成效,建立工作机制,提升工作实效。

3.提高公告案件简易审、普通程序独任审的适用率。

3.执行案件采取合理分流措施,推动集约执行和繁简分流发挥实效。适用快执机制执行的案件比例不低于55%

执行局

深化集约执行和繁简分流,落实适用快执机制执行的案件比例不低于55%的要求。

5

建立健全委托审计、委托调查、悬赏举报等工作机制

1.加大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力度,充分适用委托审计、委托调查、悬赏举报的方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形成典型案例;

2.加强对被执行人或者协助执行人重大资产处置和重要事项变更等事项的监督。

执行局

1.加大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力度,充分适用委托审计、委托调查、悬赏举报的方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形成典型案例;

2.加强对被执行人或者协助执行人重大资产处置和重要事项变更等事项的监督。

6

优化送达程序

1.完善送达地址库,推广微信送达方式;

2.以电子方式向被告送达诉状。

立案庭(牵头),民商事审判庭、办公室(协办)

组织审判人员开展电子送达集中培训。

积极推广微信、电子邮箱、短信等电子送达方式,引导当事人、代理人通过电子方式接收诉讼材料,提高电子送达成功率,每月及时报送电子送达数据。

3.逐步完善送达地址库。

7

降低评估拍卖成本

1.全面应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

2.优先运用当事人协议、定向询价等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

3.网络司法拍卖案拍比达到2%以上;

执行局

1.全面应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

2.优先运用当事人协议、定向询价等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

3.网络司法拍卖案拍比达到2%以上;

8

规范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

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

民商事审判庭

严格实行审限管理,严格控制审限中止、延长、扣除等审批,规范延期开庭,压缩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审管办

定期公布长期未结案件清理进展情况,加强督查、催办,必要时审判庭、经办法官逐案汇报进度。

针对长期未结案中鉴定、评估周期过长的问题,在鉴定前采取征询定点、再行摇珠的方式,加强对评估鉴定机构的沟通交流,尽可能缩短鉴定评估周期。

9

推进落实网上立案无纸化

1.明确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平台提交诉状材料的,立案、审判、执行部门不得要求当事人重复提交上述诉状材料的纸质版本;

2.提高当场登记立案率。

办公室,立案庭、民商事审判庭、执行局、审管办

探索完善审判执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应用,争取解决网上立案无纸化系统建设经费保障,减少送达、审理、归档对纸质材料的依赖。

立案庭

优化网上立案平台和指引,引导当事人及代理律师选择网上立案,提高当场登记立案率。

10

推进诉讼服务“一网通办”

在同一诉讼服务平台办理网上立案、电子缴费、在线庭审、在线办理各类诉讼事务;

“一网通办”诉讼服务平台具备以下功能供律师和当事人使用:(1)查阅法律、法规和判例法;(2)查阅须向法庭递交的资料、表格;(3)接收通知(如电子邮件);(4)跟踪案件的审理进度(如后续庭审、截止日期);(5)查阅和管理案件卷宗;(6)向法院提交文件;(7)查阅法院作出的判令、判决;(8)其他材料。

办公室(牵头),立案庭(协办)

1.积极完善诉讼服务平台各项功能,及时优化、更新相关功能,积极尝试以短信方式向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发送诉讼缴费通知或相关链接。

2.在上级法院的统督指导下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建设。

11

畅通电子缴费渠道

1.尝试以短信方式向当事人发送诉讼费、执行费缴费链接或二维码;

2.推进在微信小程序、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电子缴费栏目自动生成缴费链接或二维码;

3.实行电子票据。

办公室、立案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

全面推行微信小程序、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电子缴费栏目自动生成缴费二维码,积极推行短信方式向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发送诉讼缴费通知或相关链接。

12

推进电子归档

推广适用电子归档,提高适用率。

办公室(牵头),立案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协办)

推广适用电子归档,提高适用率。

13

定期报送佐证材料

定期报送司法数据、改革举措、典型案件、经验做法,加强宣传

审管办(牵头),各业务部门(协办)

定期报送司法数据、改革举措、典型案件、经验做法,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宣传力度,提升当事人、律师、破产管理人、群众体验感、获得感。

14

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

在党委领导、上级法院指导下,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工作。

各部门

在党委领导、上级法院指导下,认真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岗位职责,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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