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惩黑恶 公正高效办铁案
发布时间:2013-01-31 09:53:04 来源: 作者:
利剑出鞘惩黑恶 公正高效办铁案
——荔湾法院顺利审结“105”专案
备受社会关注的以被告人王达全为首的特大欺行霸市集团案(下称“105”专案)于6月15日在荔湾法院进行宣判。该案是广州“三打”工作第一批重点挂牌督办案件,也是广州开展“三打”工作以来,侦破涉案人数最多、性质最严重、影响最大的欺行霸市案件,同时也是荔湾法院多年来审理的被告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案件。该案审判用时不足50天,39名被告人无一上诉,既有力震慑了犯罪,更彰显了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三打”的信心与决心。
一、高度重视,靠前组织布置
3月16日,广州市、荔湾区两级公安机关成功捣毁以王达全为首的荔湾区芳村花卉市场欺行犯霸市罪团伙,共抓获团伙成员56名,缴获仿六四式手枪等涉案物品一大批。4月1日,荔湾区政法委召开区公、检、法三家有关领导、人员专案座谈会,要求相关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协作,认真做好该案的侦查、批捕、起诉及审理工作。会后,荔湾法院院领导立即向院党组传达会议精神,要求高度重视该案,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是成立由刑庭主管副院长担任组长,由刑庭庭长、法警队队长、办公室主任、书记员科科长、调研科科长为成员的“105专案”庭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全程指挥、督促各方面工作。二是制定《“105专案”庭审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步骤,将庭前准备、被告人押解、庭审安保、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任务落实到人,并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了详细的处置预案。三是加强审判力量,由刑庭庭长担任“105专案”审判长,院领导全程直接参与指导案件审理及宣判工作,确保庭审的质量。
二、摸排不足,着力保障庭审“硬件”
面临“两大”考验。一是大规模案件与薄弱干警力量形成鲜明对比。该案规模大、案情复杂、证据繁芜,审理时间要求短,任务重,作为基层法院,人力、物力、警力等都相对薄弱。二是参与庭审人数众多与审判场地有限形成鲜明对比。该案被告人达39人,连同负责押解的法警、公安人员以及合议庭人员、公诉人、辩护人等,仅审判区就须容纳约100余人,再加上被告人家属旁听区及媒体采访区的设置,使审判场地容量极限面临严峻挑战。
“三方向”内部挖潜。针对上述硬件难题,该院坚持内部挖潜为主,合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一是充实审判力量。在合理调整审判任务的前提下,从各部门临时抽调6名审判人员支援刑庭,保证日常刑事审判工作与“105”专案审理工作并行不悖。二是研究审判场所设置。为解决法庭场地不足的问题,院领导庭前多次察看法庭现场,对被告席、辩护席的设置、被告人候审场所到人员疏散路线、乃至空气流通等各方面都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考虑,并现场拍板解决问题,及时完成法庭改造。三是强化后勤保障。提供专车、专室与“105”专案合议庭使用,同时对相关的经费支出、装备需求给予倾斜。
“四手联弹”强实力。及时向区委政法委汇报案件审理进展情况、面临困难,在上级部门的支持协调下解决押解、安保、医疗保障等实际问题。为此,区政法委专门组织了公安、检察、卫生、宣传等部门召开协调会,积极协调解决该院在审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在区委政法委的牵头下,荔湾区公安分局派于庭审期间出近百名警力协助该院做好被告人押解及安全保卫工作,区卫生局每日派出2名医护人员驻守在法庭内提供医疗服务,保障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三、高质审理,办“铁案”兼顾人文关怀
该院坚持在党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开展审判工作,在充分发挥司法为大局服务的作用的同时,准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力求把案件办成“铁案”。
强化意识,准确把握定罪量刑。在办案过程中注意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庭审结束后,合议庭认真审查证据材料,在准确把握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以及悔罪表现,做到“准确无误定罪、宽严相济量刑”。
恰当控制,保障各方诉讼权利。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既注意充分保证控辨双方的发言,尊重被告人、辩护人的辩护权,同时注意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案件讲事实,摆证据,及时制止与案件无关的陈述,保证庭审效率。
着眼细节,彰显司法人文关怀。针对旁听人数众多和法庭空间有限之间的矛盾,该院注意庭前做好被告人家属及其他旁听群众的解释工作,并发放定量旁听证来进行合理分流;针对可能出现的被告人家属情绪激动情况,分别设置被告人及其家属的进出通道,缓解家属会见被告人的急切心情;对庭审中个别被告人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及时安排现场医务人员进行紧急治疗,并由工作人员密切关注身体不适被告人的康复状况、安抚家属情绪。
戮力同心,全力以赴完成任务。院领导多次放弃休息时间回院听取专案工作汇报,亲自检查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坚守庭审现场,及时解决突发问题;法警队、调研科、书记员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在警力配备、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方面全力配合“105”专案工作;刑庭全体人员发挥连续作战精神,尽最大努力提高办案效率:4月26日,即该案提起公诉当日,该院刑庭全庭出动,分赴5个羁押场所向39名被告送达起诉书,次日即向被告人家属及辩护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迅速与检察院确定辩护人阅卷时间。上述工作的紧凑开展使得该案仅在受理10日后便进入庭审阶段。而后在历时7天的庭审中,该院审判人员从早上九点半开始庭审至晚上十一点,按时、圆满完成了庭审任务。
四、注重引导,扩大案件宣传效果
鉴于该案的重要性,该院在做好向上级部门信息报送工作的同时,先后邀请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等媒体对案件进行宣传报导,并撰写通稿辅助媒体了解案件全貌。该案从开庭至宣判期间的相关报道共19篇/次,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达到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效果,推动形成社会各界共同打击欺行霸市犯罪的强大舆论声势。
五、顺利审结,39名被告均无上诉
该案一审判决被告人王达全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王永全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赌博罪,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十一年四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唐启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余36名被告人根据各自所犯罪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一审宣判后,39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对判决没有意见。在上诉期内也均未提出上诉,该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