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驾“揭路复涌”还湖于民献真情
发布时间:2013-01-31 09:53:28 来源: 作者:
保驾“揭路复涌”
还湖于民献真情
——荔湾法院成功调解荔枝湾路“揭盖复涌”系列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
案号:(2010)荔法民三初字第398、399、400、401、979、980、999、1000-1015号
原告: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昌华街道办事处、广州市荔湾区昌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被告:王X棠等23人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结案方式:经庭前调解,成功促成该23件系列案中2件案,即(2010)荔法民三初字第398、399案以调解结案,其余21件以撤诉结案。
结案时间:2010年5月。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荔枝湾路揭路复涌,荔湾湖公园还湖于民,是“金钥匙工程”的重点项目,但荔枝湾路的拆迁问题却一直是荔枝湾改造工程的“心头之痛”:因担心搬迁至政府新建的古玩大厦后经营受损,曾有近180家商户坚持留守,反对复涌。荔枝湾复涌工程一度停滞,动工日期一再推迟,广受政府、社会各界关注。当时,荔枝湾路上受工程影响的西关古玩城部分商户对改造不理解,不配合搬迁,因多次协商未果,这些临建商铺的业主广州市荔湾区昌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只好于今年年初起诉至该院,要求该部分商铺租户搬迁和清租。案件被告绝大部分在这里经商已久,早已形成一批固定的顾客群,异地安置怕流失客源;即使就近安置,又担心荔枝湾路那么窄,马路底下又是一条臭涌,工程搞不好会影响将来的生意,因此坚持不同意搬迁。后经该院做思想工作,成功促成23件案件的当事人全部在庭前达成和解协议,为旧城改造的顺利进行和亚运会顺利召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了配合荔湾区旧城改造工程的顺利开展,尽快解决这类纠纷,该院接到案件后非常重视,马上部署工作,积极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从立案起诉到送达副本,再到调解撤诉结案,最快结案的案件仅用了13天的时间。
但是调解工作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因部分案件的被告无法联系或拒绝到法院签收起诉书副本,影响了庭前调解工作的开展。于是,该院立刻安排法官助理和法警统一上门送达。开始的时候,遇到某些被告逃避、抵触,法官们就多次上门,逐家商铺地向被告及在场人员进行释法答疑:从法律层面上,向他们解释法律诉讼程序,以及向他们释明租赁合同期满后,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搬出的相关法律法规;从社会影响层面上,从今年年底广州市召开亚运会和亚残运会,需要尽快完成荔枝湾路“揭盖复涌”项目的大形势进行分析,耐心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希望被告尽早搬出,配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
另一方面,动员原告适当让步,帮助被告争取就近回迁安置和免租的最佳调解方案。首先,尽量安排被告就近回迁经营,使被告在承受拆迁改造的剧痛之后能够分享旧城改造的美好成果;然后对被告租赁期满后的租金进行减免。
在该院努力下,部分案件的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方案,并提出撤诉申请,该院当机立断采取口头裁定方式准予原告撤诉,并以此为范例,向其他抵触情绪大、不同意调解方案的案件被告进行耐心说理,不厌其烦地做其思想动员工作,最后用了24天的时间,成功促成了该批系列案件的当事人全部在庭前达成和解,双方当事人取得了“双赢”的局面,同时案件也为荔枝湾复涌扫除了障碍,铺平了旧城改造之路。
今天,荔枝湾涌已经成功复涌,涌边呈现出一片岭南水乡的美丽景色,成为了“广州一日游”的新景点之一,带旺了周边经济,带动了房价升值,工程效果已经有目共睹,不仅周边居民纷纷赞许,还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欢迎和认可。案件当事人还向法院反馈了消息:当初坚决不肯搬迁的商户基本已全部回迁,他们非常满意现在的经营环境,大赞复涌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