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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诈骗100多万过堂

发布时间:2012-07-16 11:05:18 来源:南方法治报 作者:记者:冯嘉敏 通讯员:黎鸣

    冒充警察骗得对方的信任与其结婚,“婚后”数年其骗子身份一直未被揭穿,还骗取“岳父母”100多万元。710,该男子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受审。

    据了解,今年30岁的林少华是惠来县人,仅有小学文化,2006年,林少华与林某丹相识。据林某丹的证言称,当时林少华自称在广州市公安局工作,两人随后恋爱并同居。由于林少华有警服,还有对讲机、手铐等物,林某丹对林少华的身份深信不疑。后来两人谈婚论嫁,林少华称他可以找人在老家惠来办结婚登记,林某丹信以为真。

    婚后,林少华常常遇到“困难”向妻子要钱。根据公诉机关指控,林少华通过编造调动工作、发生车祸、母亲看病等理由,多次骗取林某丹及其父母林某宜、王某云共124万元。20117月林少华逃匿,同年10月被公安机关抓获。据林某丹称,当时林少华逃逸是借口到北京参加培训,并称只有基本工资不够生活费,多次让她寄钱,但他一直没有回家,只在她生孩子时回来过一次。后来,林某丹的父母生意上资金周转困难,她便催林少华还钱,林少华开始还接电话,后来连电话都不接,最后直接关机。多次打电话找不到“丈夫”的林某丹选择报警。

    当日的庭审现场,林某丹及家属并未到场。庭审中,公诉机关还指控林少华犯另一宗诈骗案。林少华冒充警察以帮助一名女狱警调动工作为由,骗走对方20500元。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林少华一直抵赖。他说自己没有穿过那些警服,结婚证也不是自己去办的,而是委托别人办的,所以直到被抓才知道结婚证是假的。鉴于林少华认罪态度恶劣,公诉机关建议法庭在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三年之间对其量刑。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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