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重三高管被控截留898万投资所得
发布时间:2012-07-18 11:08:08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记者:陈万如 通讯员:黎鸣
因涉嫌截留广重集团属下公司投资所得的898万元,广重集团财务部原正副部长及其属下改制公司副总经理被控贪污。昨日三人在荔湾区法院过堂,三人均否认意图侵占该笔款项,而另案处理的原广重集团董事长许扬先则承认截留一事。
被控截留投资收益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至2004年间,被告人蔡永强任广州广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重集团)财务部部长期间,伙同时任广重集团财务部副部长的被告人何桂屏、任广重集团物资经营部部长兼广州市创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创集公司)副总经理的被告人曾继业、任广重集团董事长同案人许扬先(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隐瞒、截留公司投资收益的手段,共同侵吞了广重集团的投资收益款8981323.90元,用于创集公司进行虚假增资以及购买广重集团在广州市番禺华鸿油品有限公司40%的股权。
创集公司是由广重集团物资经营部改制而成,股东包括广重集团和许扬先、蔡永强、何桂屏、曾继业等70多名广重集团管理层人员。根据股权比例,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蔡启强实际占有人民币233244.98元,被告人何桂屏实际占有人民币194445.66元,被告人曾继业实际占有人民币155556.53元。
2005年6月,因纪委对广重集团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被告人蔡永强、何桂屏、曾继业为掩盖上述犯罪事实,通过编造虚假会计业务的方式将人民币8981323.90元退回给广重集团。
钱进了领导私人企业
检方出示的广重集团原董事长许扬先证言称,三名被告对截留款项一事均知情,他们是因为考虑到创集公司股东主要是广重的领导层,相关于自己的私人企业,所以想把898万元截留,好为自己和股东谋点利益。但后来听说纪委在查另一起案子,他们害怕被查出来截留898万元,就想办法找东莞老板借了890万元,凑够了898万元,还给广重。
三名被告人纷纷否认了许扬先的证言,不承认犯有贪污罪。他们承认资金被留在创集是事实,但是他们的目的并非是为了侵占这笔钱,而是为了让创集公司的注册符合购买华鸿油厂的股权的要求。
蔡永强辩称,2002年广重集团应上级要求,欲转让其占有的华鸿油厂40%股权,作价950万。由于无人承接,最后决定由广重集团的改制公司创集科技接手。当时创集公司的注册资本只有1115万元,不满足当时购买华鸿油厂股权的法律要求,创集公司账上也没有购买股份的现金,故将华鸿油厂大股东陈某炒卖油品期货所得、应给广重集团的898万截留,用作为创集公司虚增资本,以顺利承接股份。其后这笔款项连创集公司部分自有资金共950万便转入广重集团账上,以履行购买华鸿油厂股权的三方协议。2005年再向私人借款向广重偿还898万元。
何桂屏和曾继业在庭上也否认自己有侵占该笔款项的意图。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