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荔湾区人民法院院长信箱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返回主页

工作快报首页 > > 新闻中心 > 工作快报

未成年少女遭强暴自我保护意识须加强

发布时间:2013-03-15 14:47:46 来源: 作者:

    20128月,未成年被害人黄某某及其朋友陈某应被告人张某等人之约外出夜宵。期间因被害人黄某某醉酒,被告人张某等人将被害人黄某某背到出租屋内强行与被害人黄某某发生性关系。后检察机关将该案起诉至我院。未成年人作为性犯罪对象在刑事案件中屡见不鲜,女性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薄弱是类似强奸案案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案从受害人的角度分析,黄某某交友不慎,轻易将自己置身于危险的环境中,给心怀不轨的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突出体现了未成年人认识能力和自我控制力不高的特点。因此,应加强未成年人青春期的心理教育和辅导,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及社区的联动机制,帮助提高未成年少女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