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明断银行卡遭盗刷案 双方均服判卡主谢意浓
发布时间:2013-03-19 16:43:53 来源: 作者:
近日,我院民二庭叶秋月法官收到了一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当事人黄某某寄来的一封感谢信,感谢法官公正不阿的工作作风和细致耐心的工作态度。
黄某某是香港居民,在一家银行开立了帐户并办理了银行卡。后该账户两次在香港发生提款交易,最后仅剩余20余元。后该案被公安机关以黄某某被信用卡诈骗案立案侦查。黄某某在向银行主张支付存款未果后,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叶法官接到案件后,数次前往经侦大队、派出所等处调查取证,厘清了案件事实,认定了黄某某的损失金额。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叶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基于双方预期值差距太大,果断宣判:银行因未能识别伪造的涉案银行卡,对存款被消费、提款所产生的损失应负主要过错责任,黄某某作为卡主,疏于保管密码,应负次要责任。该案双方均服判,银行也已履行了付款义务。
为感谢法官对本案审理工作付出的艰辛努力,黄某某写下了这封感谢信,在信中提及,案件从发生至起诉历经近两年时间,其作为一个香港居民两地奔波,向多部门反映投诉无果。而本案的经办人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耐心细致,不偏不倚,判决有理有据。其虽未能全额获赔,但体会到内地法院是一个可以讲理的地方,体会到了公民应有的尊严和法律的本义——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