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民众称典范,档案材料耀光辉”
发布时间:2014-01-30 16:36:43 来源: 作者:
1月25日,加拿大籍华人谭?帼亲手将一面写着“心系民众称典范,档案材料耀光辉”的锦旗送到我院档案室工作人员手中,并附上一封感谢信,对档案室工作人员细致耐心、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及对其提供的便利表达深深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事情源于当事人谭?帼在继承女儿的房屋遗产时,需提供本人婚姻状况证明。由于其在上世纪60年代已与丈夫何某在荔湾区新风街街道办理了离婚手续,年代久远,早已遗失了当时街道出具的离婚证明。为此谭?帼专程回国,前往广州市民政局补办婚姻证明,被告知类似情况需到当时办理离婚手续街道所在区的民政局查询,后经荔湾区民政局查询,并没有找到谭?帼的离婚档案。
抱着试一试的心理,谭?帼打电话求助我院,希望能为其提供帮助。我院档案室工作人员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以谭?帼与其前夫何某的名字在“法院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补录了我院从1953年建院至2003年的11万余件案件信息)中进行搜索,并没有相应的离婚案件登记。
在谭?帼一筹莫展之际,档案室工作人员凭借高度的职业敏感性与经验,决定使用谭?帼直系亲属的姓名进行模糊查询,终于查到其父亲与何某于1973年在我院进行了一场房屋纠纷诉讼。考虑到法院的判决中可能有对谭?帼婚姻关系的论述,档案室工作人员迅速调取并查阅了该房产案件卷宗,最终在判决书“法院查明”部分找到关于谭?帼与何某的离婚时间、离婚地、何某与谭?帼父亲关系等相关信息。后民政局依据法院判决书内容,为其补开了离婚证明。
为表达谢意,谭?帼赠我院七言藏头诗一首:
院 法 民 人 湾 荔 |
落 治 生 人 哥 荷 |
花 |
开 |
档 |
案 |
室 |
指 |
南 |
齐 |
赞 |
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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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 |
旺 |
誉 |
穗 |
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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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 |
心 |
为 |
人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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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
心 |
系 |
祖 |
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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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