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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冒牌口罩获刑三年!广州荔湾法院2月13日宣判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发布时间:2020-03-13 06:38:55 来源: 作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口罩等防疫物品需求量激增

一时间成为稀缺物品

“口罩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

被调侃为“硬通货”的口罩

出乎意料地成为鼠年最佳“年货”

然而

“一罩难求”的当下

竟然有不法分子

做起了趁火打劫的买卖

销售冒牌口罩谋取私利

疫情当前,胆敢顶风作案?

司法护航抗疫,法律绝不姑息!

 

 

 

2020年2月13日上午,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白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经法院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白某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口罩获刑三年。该案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首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例之一。

知假售假获实刑司法护航抗疫“动真格”
荔湾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22日至28日,被告人白某某向张某某(另案起诉)出售假冒“3M”注册商标口罩,销售金额30.56万元。其中部分口罩经转卖后被捐赠至医院。案发后,公安机关在白某某经营的劳保店缴获部分假冒“3M”注册商标口罩。

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某某销售明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白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缴获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作案工具手机,予以没收。
假冒伪劣防疫物资多发购买防护用品需谨慎

疫情当前,口罩成为大家争相购买的防疫用品。为确保购买到质量合格的“正品”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以保障自身及家人身体健康安全,法官建议,无论是个人购买,或是单位大宗采购相关用品,均应谨慎,切忌“饥不择购”,从而让制假售假者趁机谋取不当利益。

购买“正品”口罩小贴士
1. 利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官网,点击医疗器械查询,进入国产医疗器械产品页面,输入口罩名称就能查询到口罩注册证编号及口罩的使用范围。

2. 线上购买建议选择品牌官方网站,线下购买建议前往正规药店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时除了查看店铺是否具备备案凭证、营业资质外,还可以向商家索取发票。

3. 温馨提醒:微商、小店铺销售口罩渠道来源不清,风险较大,需谨慎购买。

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打响司法保障护航“防疫战”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荔湾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忠实履行司法审判职责,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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